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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13点击: 咨询热线:027-8277-200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民政局、网信办、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我省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3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行业组织建设。近年来我省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领域行业组织发展迅速,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交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着发展不够、活力不足、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一些“山寨社团”、“离岸社团”屡禁不绝,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领域行业组织的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切实加强党对文化领域行业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创新行业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活行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引导行业组织更好地服务文化企事业单位、服务广大文化工作者、服务行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助推湖北文化繁荣发展。

二、做好培育发展工作。加大培育力度,全面加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领域行业组织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排头兵地位的文化领域行业组织。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鼓励在公共文化、创意设计、文化科技、文化贸易、网络文艺、动漫游戏、休闲娱乐、传统工艺、广告会展、艺术品经营等领域和民办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社会服务机构成立行业组织,有条件的市州可组建本级文化产业协会(促进会)。努力扩大覆盖面,推动行业组织广泛发展多业态、多领域、多种所有制的会员。引导行业组织加强服务创新能力建设,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渠道扩大影响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中的作用,推动新闻出版传媒领域的行业组织探索建立道德委员会,引导网络文化领域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

三、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与文化领域行业组织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向行业组织传达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邀请行业组织参与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组织的关系和职能边界,适合由行业组织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可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行业组织承担,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文化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资助行业组织发展,引导各类人才到行业组织创业就业,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领域行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各级民政部门要将行业组织教育培训纳入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范围。

四、加强行业组织自身建设。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要加强统筹指导,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推动本级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各级宣传、网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业务主管单位要明确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主管、主办、联系、挂靠的行业组织党建工作。凡常设机构从业人员中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行业组织,都要成立党的组织;不足三名的,可本着行业相近和地域相近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

引导行业组织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对党组织参与行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做出制度安排。落实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相关规定,规范行业组织负责人任职资格和程序。推动行业组织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按规定设置内设部门和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在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分支(代表)机构,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自办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平台的管理。

五、加强规范管理。各级民政登记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文化领域行业组织成立的条件和程序,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行业组织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成员分布、发起人等审查把关。全省性文化领域行业组织的成立,要压缩总量、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由省网信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提出意见,征求省委宣传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审核登记。活动地域跨市州的行业组织比照全省性行业组织从严审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企业网站等各类网站以及“两微一端”运营机构不得自行成立有相对固定组织机构的联盟、协会等全省性合作组织。承担特殊职能、涉及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确需双重管理的文化领域行业组织,继续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要全面负起管理责任,做好行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监督指导行业组织依章程开展活动。

各级网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肩负起对本领域行业组织规划指导和行业监管的职责,完善行业组织评估标准及退出机制,规范行业组织涉外合作与涉外交往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在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兼职的有关规定。各类媒体对行业组织开展的活动进行报道前应加强甄别。网信部门要指导有关部门督促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关闭相关非法网站。

六、抓好组织实施。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建立部门会商工作机制,由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牵头,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省网信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参加,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外事、公安、审计等部门,协调推进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工作。

集中开展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专项行动。摸清全省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底数,并对行业组织的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业务活动、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开展、落实社会组织管理有关规定和章程履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整治。对不具有全省性和行业代表性以及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僵尸”组织,进行整合、调整,该更名的更名,该注销的注销。省网信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对本单位主管、主办、联系、挂靠和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行业组织进行自查整改,抓紧形成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920日前报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处。各市州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开展自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并于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指导意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重大改革举措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报批,省委宣传部将于2017年年内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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